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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医务人员职责
日期:2009/09/22 10:10:07  来源/分类:  医政管理  击次数:[2211]    发布者: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

一、业务副院长职责

    1.在院长领导下,分管全院的医疗、护理、医技等科室的工作。

    2.督促检查医疗制度、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。

    3.深入科室,了解和检查诊断、治疗和护理情况,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、抢救工作,定期分析医疗指标,采取措施,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。

    4.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、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。

    5.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