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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内非机动车棚改项目招标公告
日期:2023/12/22 10:10:07  来源/分类:  信息通告  击次数:[4199]    发布者: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、项目编号:JSCS-(2023)商字第11号

2、项目名称: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
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
4、最高限价:15万元,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,按照无效响应处理。

5、采购需求: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,详见本磋商文件项目采购要求。

6、合同履行期限:本项目工期为15日历天

7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,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
8、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:1名。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);
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资格承诺函);
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资格承诺函);

(4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资格承诺函);
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资格承诺函);
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2 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无
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(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,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)

时间: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,每天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2:00至5:3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
领取方式:本项目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。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495078329@qq.com并电话告知,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。

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:

(1)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(2)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+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”或“法人授权书+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”;注: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,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。

售价:本项目文件售价300元整。
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
提交时间:2024年1月3日14点00分(北京时间)

截止时间:2024年1月3日14点30分(北京时间)

地点: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号楼二楼会议室

五、开启

时间:2024年1月3日14点30分(北京时间)

地点: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号楼二楼会议室

六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
1、现场踏勘: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,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。

2、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。
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

地  址: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

联系方式:80828235

2.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地址: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3室

联系方式:150529351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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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 年 12月 22日